各委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发【2025】49号文件《国家标准委关于开展2025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开展分离机械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9814-2005《分离机 安全要求》的复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复审要求
复审工作按照统筹计划安排、强化过程公开、加强审查把关、增强机制协同、实行闭环管理的总体思路开展。
二、复审内容
按照《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关于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的要求,为提高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质量,确保复审结论科学合理,本次复审按以下六个方面内容开展审查和评估。
(一)标准的适用性。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已被淘汰,已被淘汰的,应给出“废止”的结论。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详细具体,是否能够覆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服务,适用范围不够具体或不能覆盖新情况的,应给出“修订”的结论。
(二)标准的规范性。标准技术内容是否可验证、可操作,若技术内容存在不可验证、不可操作的情况,或者标准中未规定证实方法,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是否为全部技术要求强制,若标准为条文强制,应给出“修订”的结论。
(三)标准的时效性。与产业发展实际水平和健康、安全、环保最新需求相比,标准技术指标及要求是否需要提升,若因标准的指标缺失或要求过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与国际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或标准相比,是否与国际标准或法规主要技术指标一致,若不一致,原则上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若引用的标准已废止或注日期引用的标准已更新,应给出“修订”的结论。对于实施超过10年的标准,原则上应给出“修订”的结论。
(四)标准的协调性。如出现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应给出“修订”的结论。
(五)标准实施效果。分析标准实施应用情况,包括:标准是否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产业政策引用,标准是否被其他推荐性标准引用两个方面。分析标准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情况,如标准实施效果不佳或存在负面效益,应给出“修订”或“废止”结论。
(六)其他情况。标准规定的内容与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不一致、存在重大舆情风险或安全风险情况的,应给出“修订”或“废止”的结论。
三、复审工作安排
(一)复审进程安排。
1、针对GB 19814-2005《分离机 安全要求》,按照《强制性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意见征集表》(见附件),各委员及相关单位逐项开展标准的评估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意见征集表》。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0日;
2、意见归总和给出复审结论,并进行投票;
3、2025年11月30日前上报复审结果。
五、联系方式
全国分离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秘书处
联系人:周进
电 话:0551-65335730,13866167751
E-mail:tc92@vip.sina.com
 关于开展2025年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9814-2005《分离机 安全要求》复审工作的通知 【2025】16号.pdf
关于开展2025年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9814-2005《分离机 安全要求》复审工作的通知 【2025】16号.pdf
 
全国分离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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